专家在评标期间可以去上厕所吗?
最近呀,一篇题为《三名专家及采购人代表多次离开评标室,却因证据不足未被处罚?》的案例,引起了专家朋友们的讨论。也有不少朋友们发来了问题:在评标过程中,评审专家是否真的可以离开评标现场去上厕所?
为此查阅了相关资料,下面就和大家分享一下~
首先呀,在评标期间,评审专家需要遵守严格的评标纪律,以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保密性。关于评审专家是否可以离开评标现场去上厕所,尽管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硬性规定,在实践中通常由监管人员来决定。
一般出于人道主义和基本的生理需求考虑,专家在评标期间确需去上厕所的,通常应当被允许。但为了确保信息的保密性,各地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来处理这种情况,这一点也不止体现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中。
例如,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《评标区管理规定(试行)》:“为保障评标区公共区域秩序,每个评标室进出评标专家人数每次仅限于1人。评标专家进入公共区域后不得逗留徘徊、与他人相互攀谈、随意进入其他评标室等。”
济南公管办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行为管理的通知》规定:“加强专家评标评审过程中‘离场’规范管理,对评标评审过程中因如厕等原因离开评标席位的,需分批次离开,禁止专家评标评审过程在评标室以外区域进行交流。”
根据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的《开评标区域管理暂行规定》: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监管人员监督,不得上网聊天、玩游戏等与评标无关活动,不得中途离开评标现场,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评标现场的,须征得监管人员的同意。”
对于不服从“离场”规范的专家,根据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16〕198号)第二十六条规定:“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,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,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。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。”
在这里,也提醒各位专家朋友们,为保证评审的公平、公正,建议在评标前做好充分准备,尽量避免评标过程中的不必要中断。若确实需要暂时离开评标现场,应遵循现场监管人员的指导,确保评审工作的连续性和保密性不受影响。同时,也建议专家朋友们提前了解并遵守当地评标室的相关规定,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评审纪律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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